根據《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》(省政府令第337號)、《浙江省審計廳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辦法(試行)》(浙審法〔2018〕124號)的相關規定,按照溫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《關于貫徹落實<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(2020年)>的通知》的具體部署,現將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清單公布如下: 一、溫州市審計局2020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編制 決策事項:溫州市審計局2020年度審計項目計劃; 決策事項承辦單位:溫州市審計局; 承辦時間:2019年末至2020年5月; 實施計劃:按照《浙江省審計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浙審秘〔2019〕80號)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實施。 溫州市審計局 2020年7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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