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》相關規定,溫州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,自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,對溫州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市國資運營公司”)2018年至2020年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,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: 一、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,市國資運營公司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重大戰略部署,聚焦主責主業,推進轉型升級,為推動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改革做了較大努力。但審計也發現,市國資運營公司在投資管理、經營管理、資金資產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,應引起高度重視,認真予以改進和完善。 二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(一)投資管理方面的問題。一是1只基金落地項目少,投資額僅占實際到位資金13.81%,資金沉淀未發揮效益。二是1只子基金2個投資項目不符合合伙協議約定。三是1只基金本地投資引導效應發揮不充分,存在參股的其他股東先于引導基金退出、基金管理費未按合伙協議約定支付的情況。四是投資控股的1家下屬公司效益不佳,違反會計準則提前確認收入,影響國有收益。 (二)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。一是1家下屬公司委托加工業務已于2020年結束,自營業務難以有效開展,企業可持續經營存在較大困難。二是1家下屬公司生產物資采購和廢料處置均未按規定程序招標,庫存物資出入庫單據缺失。三是1家劃轉單位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,存在債權損失風險,牽頭負責清算的1家單位部分房產、股權清算工作長期未完成。 (三)資金資產管理方面的問題。一是用于處理員工勞動關系的保證金余額未及時收回。二是部分閑置資金未統籌利用,1家下屬公司賬戶資金月均余額較大,資金存放收益不高。三是14宗房產、1宗土地未辦理產權登記,8宗房產未完成產權變更,8處房產長期閑置。 三、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,溫州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。 審計建議市國資運營公司推進布局優化,做強做大企業;加強業務管理,強化合規經營;加強資產管理,提高資產效益。 四、審計整改情況 具體整改結果由市國資運營公司自行向社會進行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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